本网讯:《景德镇陶瓷大学章程》已经2022年3月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九届教代会暨第十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根据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景德镇陶瓷大学章程〉的通知》相关要求,近日,纪检监察、巡察办党支部在行政楼107会议室专题学习《景德镇陶瓷大学章程》。校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汪华林进行领学。
汪华林分别从《章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流程、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师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章程》进行了全面的领学和解读。
两部门同志对学习《章程》的心得体会进行了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章程》是全校各级组织和师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将对《章程》的学习成果不断融入日常工作,为建设有重要国际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