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纪检体制改革,根据江西省委、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有关深化省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我校于5月16日正式启动纪检体制改革工作。
5月16日上午,校纪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和传达江西省委、省纪委有关推进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文件和通知精神,校纪委书记叶观荣对学校纪检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纪委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力量的配备、持续深化“三转”和纪检干部自身建设等改革任务做了具体工作安排。
5月16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了学校监察室撤销后监察职能如何“补位”的专项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胡林荣、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校纪委书记叶观荣主持。
会上,叶观荣传达了5月6日江西省深化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和5月15日江西省省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要会议精神。叶观荣指出,高校监察室撤销后,相关监督职责不能“缺位”,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不逃避,不推诿,严格履职担当,及时成立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纪律处分委员会、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财经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等机构,确保主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不留死角。各职能部门要相互沟通、协调,凝聚共识,不折不扣的落实好纪检体制改革任务。校纪委将对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情况“再监督、再检查”。
胡林荣指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高校纪检体制改革对于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学校党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我校纪检体制改革落到实处。
会上,各职能部门立足本职本责,围绕如何担负起监督职责进行了深入讨论。